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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的網絡小說」應當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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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經濟是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文化是經濟與政治的反應。我不想用「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突飛猛進,政治趨向民主,科技不斷進步,時代日新月異,商業化成為通俗文學發展的必然趨勢」等話題作為楔子,以此讓你明白網絡文學之所以能在我們的時代存在並興盛的原因,然後為「低俗的網絡小說應當被整治」這一觀點埋下伏筆。我是一個直接的人。

    順時代者昌,逆時代者亡。從大的方面講,網絡文學是社會作用的必然產物;從小的方面說,網絡文學是高度需求的必然結果,它既是「少年群體百無聊賴、陷入迷茫時,排解青春期躁動的好幫手——與電子遊戲相比,網絡小說畢竟更容易被父母所接受」;它也是「成年群體在高強度、快節奏的都市壓力下,能夠隨時隨地、僅僅依靠手機閱讀(而非打王者榮耀、抽出兩個小時的寶貴時間看一部電影)就可以獲得消遣的好方式。

    我不否認網絡文學的積極作用,因為它豐富了我們的生活,擴展了我們的眼界與想像力,也讓我們接觸到與「四書五經」、「二十四史」、「唐詩宋詞元曲四大名著」等傳統的文學藝術截然不同的東西;而且,網絡文學提供了一個非常寬廣的平台,它讓每一個人都有成為作家的可能:你只要尋找一個網站,註冊一個筆名,填寫相關信息,不違反法律法規,你的作品就可以被展示————這不同於傳統的寫作方式、紙媒的傳播方式,極大激發了全民閱讀與創作的活力,這當然是一種進步,一種突破,一種新時代的氣象。

    二.

    任何事物都存在兩面性。能看到這篇文章的人,或多或少對網文界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亦對網絡小說的現狀有一個基本認知。林子大了,什麼鳥沒有?

    我不想用「網絡小說作為文學商業化的典型代表,以營利為目的,不重視藝術價值」「網文界魚龍混雜,一些下三濫的寫手為了吸引眼球,無所不用其極」「市場調節固有的局限性、自發性、盲目性、邂逅性」等令人討厭的話,來說明「整治低俗網絡小說」的必要性————有些東西是不需要、不方便、也不必說明的。一個成年人,應樹立健康的人生觀、價值觀。

    我本不願寫這樣一篇文章,因為我是個非常散漫的人,對於這次「大規模整治網絡文學」更不在乎,反正我在縱橫、晉江、紅袖添香,正在連載或已經完本的幾部小說都沒有問題,關我屁事?

    但我看到許多被封查的寫手、下架作品的作家、以及他們的粉絲陸續發表不滿、朋友圈也接連一周充斥著一股難聞的氣息,他們強調說:「文化產品無論如何被認識,首先它都是一個娛樂產品,它建立在創作自由之上,必須擁有娛樂性才會有讀者去看,審查太死……天朝搞思想禁錮……打壓先進文化……」這些憤青顛倒黑白,分不清先進與落後,甚至倒打一耙,走火入魔,竟將應有的審查整治,視作一種「思想禁錮」,我由衷地為這些憤青感到悲哀,恐怕只有報復社會才能發泄他們內心的不滿了。

    &化作品首先是一個娛樂產品」莫非在他們的認知觀中,文化即娛樂?創作自由,能否凌駕於法律之上?言論自由,能否建立在荼毒他人思想的基礎之上?沒有娛樂性,注重寫實的文化作品,就一定不會有讀者看麼?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那些被封查的寫手,竟以「時代進步」、「自由民主」、「通俗易懂」為切入點,做賊心虛,反覆為自己低俗的作品貼上「合法化」、「先進性」的標籤,那篇《xxxxx,怎麼能被一部網絡小說影響了?》的文章中,再次混淆是非,將低俗文化硬說成「先進文化」,將審查視作「天朝的思想禁錮」,偏激至難以附加的程度,真是可憐!

    一部低俗的網絡小說雖然不能影響社會,但一百部、一千部、一萬部呢?(你知道網絡小說的基數有多少嗎?)這些低俗的小說日益猖獗,加在一起,可以影響社會風氣嗎?大量三觀不正的文學作品,可以影響一個人,甚至一代人的價值觀和審美判斷嗎?作為網絡文學的主要受眾——未成年人,是否更容易受到不良影響呢?

    對與錯、善與惡、好與壞、美與丑、真與假,雖然都是相對而言的,但我們每個人的心中,都應該有一把尺子作為衡量的依據————這不僅是一個人立身於世的法則,還是一個人價值觀與人生觀的客觀體現。思想進步當然是好的,但思想過於激進、偏執、扭曲,就絕對不是一件好事。讓我們一起領略,那些被封查的網絡寫手自以為是的「先進文化>

    &進文化?」那些三觀不正的網絡耽美小說,一度打著「自由平等進步」的「旗幟」冠冕堂皇,為自己的低俗創作尋找理論基礎,甚至為了迎合市場的需要、同性戀的「爽點」,大加宣揚,極力鼓吹,恨不得把每一個人都變成同行戀,這他媽是先進文化?難道先進文化就是鼓勵同性戀取代雙性戀,抹滅舊有的生育觀念,使同性戀成為大眾化的的審美標準,阻止男女繁衍生命,中斷人類文明?這樣的小說為什麼不能封查?

    &進文化?」那些「系統流」、「穿越流」、「重生流」、「無限流」小說,雖過於離譜,但大家秉著娛樂的態度閱讀,本不值得小題大做,但以「黑暗流」為代表的三觀不正的小說作家,為什麼要挑戰道德的底線?他們大多數人,並不是用黑暗諷刺現實,也不是描寫人性在黑暗前的掙扎,反襯主角的無助與悲哀,以此來隱喻這個「吃人的社會」,而是純粹將邪惡「正義化」、「普遍化」、「合法化」,瘋狂、暴虐、病態、邪惡即正義、扭曲人性,危害社會,這他媽是先進文化?難道先進文化就是將我們意識中各種美好的事物一一毀滅,令人對自身、社會,甚至整個世界都產生懷疑與絕望?這樣的小說為什麼不能封查?

    &進文化?」那些三觀不正的網絡武俠小說,為了迎合中學生的「爽點」,隨意在書中殺人放火強姦,各種yy,最後大奸大惡之徒名利雙收,頤養天年,占盡一切好處,而善良的人全部死光死絕,宣揚「善有惡報,惡有善報」的價值觀,這他媽是先進文化?難道先進文化就是鼓勵人「勿以惡小而不為,勿以善小而為之」,重塑人類的價值觀,主張喪心病狂,並以違法犯罪為榮?這樣的小說為什麼不能封查?(別用諷刺文學的說法為他們辯護,你且看一下他們寫的武俠小說。)


    &進文化?」那些三觀不正的歷史小說,動不動就篡改歷史,嬉笑怒罵間結成文章,信手拈來都是依據,原來歷史由他說了算,可以任意把玩?再者,那些三觀不正的歷史小說,大力渲染民族矛盾不說,甚至強調「種族優劣論」,基調之中,將唐時期漢人侵略少數民族,視作一種理所應當;卻將宋時期少數民族侵略漢人,視為一種野蠻與不敬,誹謗侮辱。我想請教一下,這種思想究竟是「落後」還是「先進」?這他媽是先進文化?難道先進文化就是隨意篡改歷史,一味製造並不存在的王朝(架空歷史),並且宣揚種族優劣?這樣的小說為什麼不能封查?

    &進文化?」那些三觀不正的網絡玄幻修真小說,先以暴露虛構的方式,yy節操無底線,裝逼升級打妖怪,刻意挑戰並打擊生活中真實存在的東西,從而給讀者營造某種「真實或必然」的假象,然後開始下一步計劃,拋棄主題,以碎片化、遊戲化、感官化的方式,拆解中心與邊緣,反覆通過架空手段、不斷變化的場景,締造一種「背景不確定,世界很危險」的錯覺,穿插妖魔鬼怪,並衍生一系列並不存在的生物體,在歷險和修真的過程中,「有意無意」充斥大量的色情內容,甚至對女性意識的壓抑尤其嚴重,最後繼續通過幻想、異世大陸的方式,以粉碎現實,解構正面價值為最終目的,刷新讀者三觀,使少年群體陷入迷茫或無法自拔的狀態,這他媽是先進文化?難道先進文化就是強調男尊女卑,並以粉碎現實,解構正面價值為最終目的,強調每個人都生活在非常危險的幻境中,人人都應該逃避現實,尋找異世,努力修仙,永生不死,活在那個並不存在的虛擬里,引發社會恐慌與主體迷失?這狗日的跟***有什麼本質區別!這樣的小說為什麼不能封禁?

    還是那句話,一部低俗的網絡小說當然影響不了社會,但一百部、一千部、一萬部、「十萬部」呢?(你知道網絡小說的基數有多少嗎?)這些低俗的小說日益猖獗,加在一起,可以影響社會風氣嗎?大量三觀不正的文學作品,可以影響一個人,甚至一代人的價值觀和審美判斷嗎?作為網絡文學的主要受眾——未成年人,是否更容易受到不良影響呢?

    那些反對審查並整治低俗網絡小說、並一度打著「思想自由」為其辯護的憤青,你們的內心究竟有多麼陰暗?

    文學作品可以寫的不好,但至少要有一個底線。那些宣揚「黃賭毒」、「同性戀取代雙性戀」、「邪惡即正義」、「扭曲人性」、「「善有惡報,惡有善報,試圖解構正面價值」、「篡改歷史」、「種族優劣論」、「逃避現實,全民修仙」,一味挑戰法律尊嚴與道德底線的網絡小說,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你告訴我,它們有什麼存在的意義?請你告訴我一個理由,用以說明那些低俗小說不應該被封禁的原因。(我以上所指的,只是部分三觀不正的網絡小說,而非所有網絡作品。)

    &藝工作者要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優秀的作品鼓舞人。」這句話聽起來有些俗,但好像很有道理。我也想補充一句,這次大規模的審查整治,不是針對網絡文學,而是針對那些三觀不正的網絡寫手,以及低俗讀者。因為小說是人寫的,小說是寫給人看的,正因為有這些低俗的寫手與讀者存在,低俗小說才會被生產與銷售。

    三.

    小說當然可以寫「低俗」、「暴力」、「無趣」、「審美偏差」、「三觀不正、」「反主流」的東西。沒有人希望所有的網絡小說都像《小婦人》、《大主教之死》一樣高尚純樸,假如世界上所有的作家都像「路易莎·梅·奧爾柯特」、「維拉凱瑟」一樣,那簡直是文學的悲哀。

    作家甚至可以通篇寫「低俗、暴力、無趣、審美偏差、三觀不正、反主流」的東西,但如何呈現,表達效果如何,對社會的影響是積極還是負面,那就是關乎創作水平的問題了:

    &樓夢》的主角,賈寶玉搞同性戀;拉德克利夫·霍爾是同性戀,她寫的《孤寂深淵》,甚至被奉為「女同性戀者的聖經」;安格斯·威爾遜的《鐵杉和之後》,坦率描繪了二戰後英國男同性戀的生活狀況,並探討了社會文明和個人自由的邊界;詹姆斯·鮑德溫的《另一個國家》,試圖通過複雜的「性取向」,來反映美國現實社會中的種族關係;谷崎潤一郎的《卍》,以令人窒息、甚至陷入瘋狂的耽美惡魔主義,呈現「敗德式愛情」……這些文學作品都有大量關於同性戀的內容,但有誰能抹滅它們的藝術價值和社會價值?這些偉大的作家,用ta們驚人的智慧,敏銳的洞察力,闡述新的思想,不僅沒有被封禁,反而引發社會反思——由此可見,耽美小說完全可以寫,問題在於你是否有把握它的能耐。耽美藝術絕不會因「耽美」二字低俗,而是因為那些三觀不正的寫手、讀者咎由自取,激起群憤,才讓大家對這類題材抱有一些成見。

    美國作家納撒尼爾·韋斯特,在《蝗蟲之日》中,強烈刻畫一個女人裸露的過程,從她穿著一套綠綢睡衣開始,直到她脫得一絲不掛為止;川端康成憑藉《雪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這本書甚至以嫖娼為故事主線;《麥田裡的守望者》也直面中學生霍爾頓找妓女的情節;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幾乎每一段性愛描寫,都可以讓一個正常男人引發衝動;茅盾文學獎獲得者李佩甫,在他最著名的小說《生命冊》中,亦有大學教師吳志鵬對女學生梅村的性幻想與性實施;村上春樹的《挪》,竟以「性」與「死」與紐帶,呈現渡邊徹、直子、石田玲子等人的迷茫,反應當時「日本社會因物質生活的豐富與欲求膨脹,造成了人們精神世界的嚴重失衡」……這些文學作品都有大量關於色情的內容,但有誰能抹滅它們的藝術價值與社會價值?這些偉大的小說家,用自己獨樹一幟的方式,細膩的情感,反映人類本能的、應有的欲望,不僅沒有遭到封禁,反而被收錄在世界名著中,提倡閱讀——由此可見,色情完全可以寫,問題在於你是否有把握它的能耐。美學藝術絕不會因「欲望」二字低俗,而是因為那些三觀不正的寫手、讀者,勵志要做害群之馬,才讓高尚的東西變得低俗。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約翰·斯坦貝克,曾經刻畫過一系列罪惡人物,《煎餅坪》中,他寫過一群不知羞恥的流浪漢,到處惹是生非,打架坐牢;《金杯》中,主角亨利竟為了一個女人屠城,幾乎可以說是「罪惡的化身」;《水滸傳》的「好漢」殺人放火,那些不消得說了……這些作品都有大量關於「瘋狂」、「暴虐」、「病態」的東西,但有誰能抹滅它們的文學價值與社會價值?這些偉大的作家,反其道而行之,用聰明的方式,反應人性中的污點,不僅沒有被封禁,反而喜聞樂見——由此說明,暴力完全可以寫,問題在於你有沒有把握它的能耐。野性是人類最原始的情感,因為人是由動物進化而來的。但是那些三觀不正的寫手、讀者,非要把人類的「野性」演變為「獸性」,怎能不令人髮指?

    &樓夢》中,秦可卿和賈珍亂淫;莫言的《豐乳肥臀》,不僅在政治上近乎反動,而且在道德上也不敢恭維;司湯達的《紅與黑》,著重強調一個少年勾引別人妻子的過程;關漢卿的《竇娥冤》、老舍的《駱駝祥子》……這些作品都有很多黑暗的地方,摧毀了太多美好的事物,但有誰能抹滅它們的藝術價值與社會價值?這些偉大的作家,利用自己對人性以及世俗的把握,隱喻「時代的悲哀」,喚醒人們心中的光明,不僅沒有被封禁,反而被譽為「思想巨作」——由此可見,違反道德、趨向黑暗的東西完全可以寫,問題在於你有沒有把握它的能耐。每個時代都有黑暗的一面,但光明永遠不會向黑暗妥協。儘管三觀不正的寫手、讀者,用盡渾身解數報復社會,它們也絕不會成功。

    西方文明的源頭希臘神話;唐傳奇神鬼志怪小說;蒲松齡的《聊齋志異》,妖魔鬼怪不計其數;湯顯祖的《牡丹亭》,杜麗娘還魂重生;《山海經》、《淮南子》、《酉陽雜俎》,哪一部不是超現實的著作……這些作品有太多太多離奇的地方,但有誰能抹滅它們的藝術價值與社會價值?這些偉大的作家,利用自己天馬行空的想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的憤懣,反思人生,抒寫篇章,在文學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不僅沒有遭到封禁,反而被視為「人類藝術的瑰寶」——由此可見,妖魔鬼怪,異世大陸、玄幻仙俠等內容完全可以寫,問題再於你有沒有把握它的能耐。那些三觀不正的寫手、讀者,一味宣揚負能量,主張逃避現實,每個人都要生活在並不存在的虛擬中,引發恐慌與迷茫,強調修仙,長生不死,甚至試圖解構一個正常人的價值觀、人生觀,這樣的行為,怎能不受到唾棄?

    所以說,小說中完全可以寫「低俗、暴力、無趣、審美偏差、三觀不正、反主流」的東西,但取決於如何表現。那些被查封的網絡寫手、以及追求他們的讀者,請不要對自己的無能與無知感到驕傲,也不要對自己的「墮落審美」感到自傲,更不要將自己的低劣行為,當做是一種「敢於挑戰世俗的勇氣」。

    四.

    沒錯,這次審查與整治的,不是低俗的網絡小說,而是那群低俗的網絡寫手與讀者;「禁錮」的不是思想,而是那些傳播低俗思想的行為;打壓的不是文化,而是那些高舉「自由與民主」旗幟,卻在宣揚低俗文化的憤青。

    我是小人物,我們都是小人物,或許做不成什麼大事。沒關係,即便我們無法為社會貢獻出光和熱,也絕對不能成為那種危害社會、打著「進步」旗幟,一味為低俗的網絡小說辯護、荼毒他人思想的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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