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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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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後記,一共有兩方面。讀爸爸 www.dubaba.cc一面是闡述一下我個人的想法,一方面是對故事上未能補全的地方進行說明。最後提一下我的新書。

    寫這本書的時候,其實是我的一時興起。本身我對奇幻世界就喜愛有加,雖說我看的書大多都是推理類的。

    但這並不妨礙我對奇幻的伸手。

    最開始我寫的時候,我想寫個很平常,一個悶騷老薩滿裝B且獨立在我提前預備好的系列之外第一本。

    沒想到寫了一陣之後,我還是沿用了之前準備好的設定。隨著不斷的思考,不斷的推進。我慢慢的嚴肅起來。把它加入到我全部系列的行列中來,並為之後的作品先行一步。

    可能在讀者的眼中這本書好看就行,不好看就無所謂了。

    在我的眼裡不是這樣的。它是我踏入奇幻領域的第一個前哨,主要就是為了讓我混明白我差在哪。我喜歡擅長什麼。究竟哪裡做的不對。

    儘管字數很少,但是對於我平時看的書來說,它的數字已經非常可觀了。一般來講我是不會消磨大把時光去看一本故事情節大幾率重複,且出現大幅灌水的文章。

    就連看書我也經常挑三揀四。如果一本書里無法表達什麼,只是很單純很單純的類似於《校花的貼身高手》那樣的作品。那我是絕對不會碰一下的。

    當然,我提到這部作品不是黑它什麼。是我第一次接觸網文的時候人家推薦給我的,剛開始看著還行,到後來接觸了實體作家的書,感覺落差大到我接受不能。

    我看過的網文可能沒有讀者多,但是曾經大火的《斗破之類》的我還是看過的。

    可是,我心中只是很羨慕它們的大紅大紫。大心底並不認為它們很值得我敬佩。

    我寫東西的時候,總想著模仿著網文該有的姿態。比如天花亂墜的形容詞,絢麗到眼花繚亂的魔法鬥技,場面宏大的讓人感到震撼又不知道哪裡震撼。

    這大概就是我懷有一顆浮躁的心的緣故吧......

    光憑這本書的內容多少就能看得出來。有時候會很踏實,有時候會浮躁的不正經。我總是會受到情緒影響,這也是我一大優點,同時伴隨的最大缺陷。

    我曾考慮過該怎麼讓心情放平靜的去對待我的文章。想來想去,只要讓文字腳踏實地的一步步走不就好了。

    就像現在的我似的。看到不少才寫沒多久的人,有的文筆湊合著能看,甚至還有不通順的地方,居然有個上萬收藏,幾千幾萬的均訂,打賞更是讓人眼紅。

    心裡有多不平衡不是簡簡單單的幾個就能表達的。

    更何況,在主頁上推薦的一些作品我也試著閱讀過。除了套路就是套路,我一點也不明白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願意去花錢一直看『一本書』!

    後來,我也看淡了。與其羨慕嫉妒,還不如從自己身上找問題。

    看著試圖跟風的別人,我想過跟風的念頭。想來想去,那不是我的風格就很乾脆的放棄了。再說了我是興趣寫手,幹什麼非得跟在人家屁股後頭?

    我自己看書眼光挑剔難道別人就不挑剔了?

    如果我說讀者是傻子,那我又算什麼?我寫這些東西不看書學習別人嗎?

    所以,我就是不服氣那些套路文。難道說非得主角金手指給足,到處裝B才能被人喜歡?

    我看一些評論寫的,說它不是套路文啊,主角不是聖母啊,好看作者大大快更。

    可是我點開足足看了四十來章,不是我黑他。這不是套路文是什麼?

    後來我翻評論,一直翻到去年,找到被埋藏在底下各種各樣對劇情人物各方面一針見血的評論。再看看這兄弟的作家頁.......

    寫成這樣居然沒一本撲的!!!

    我看很多地方都寫著,什麼系統之類的文已經不火了,罵的人比比皆是。那.......我看到的是啥?

    我就想,那些給他好評的人是不是他的托兒?那些月票、推薦跟收藏是不是都是他花錢買的?

    不然。主角為什麼三招滅反派,美女湊過來。一副一拳王爵德,腳踩大表哥的架勢

    這TM也能上主頁封推!?除了句子通順辭藻都少的可憐!?打賞的人大有人在!?

    咳咳!!!至於這堆書的書名我就不透露了,時常關注一下首頁封推總能看到綜上所述的作品。這是我關注了兩個月的結果。好的也不是沒有,就是太稀有。

    去年我也在主頁翻過書,幾乎感想跟今年一樣。總結一下就是,一幫嘴上罵著辣雞,身體還很老實的點開打賞的陳獨秀們。

    有主見的不是沒有,跟正經八百的好書一樣稀少。

    我是興趣寫手,不愛看我的就不看。罵我的話沒有營養的,我一概不看,也不刪。反正也算看過了,充其量我就尊重一下。那些有建設性的建議,甭管對錯好壞,我一定會給加精,會當做朋友珍惜。

    我個人平時是個只看不說的人,既然在網絡上我的作品下,這些心裡話我就實話實說了。不爽的,我不介意從屏幕里鑽出來打我,我一定會及時撥打110的。

    抱歉!宣洩了些多餘的。

    回歸正題。

    這本書我也算隨著寫隨著找問題,有些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的。我總是希望有人能夠在評論中給我點稍微有那麼一點建設性的建議。可是我太天真了點。畢竟,沒有人會管你能不能長大,要的就是一個結果。

    所以,那些能夠給建議的讀者,我會分外珍惜。至少我感覺我被期待了,他們的每句話就是我珍貴的寶物。

    我會承著這份情繼續寫下去,不管以後的書是否還是撲街。該寫完它,哪怕是再怎麼草率,我也會給一個結局。

    現在談談書的內容吧。

    主角是個老獸人,還是個薩滿。本身薩滿就很冷門。我真的只是一時興起,幾乎沒什麼準備就連劇情都是臨時補的。

    到後來,我一點點去補充的時候。我去想他和導師的旅途,和女孩邂逅後。我決定利用導師和他的關係,創造出一個比較現實化的人物。


    這個獸人,是個天才。跟著導師在一起,什麼都有導師去出面解決,他覺得導師厲害逐漸從崇拜變成了狂熱的盲目追隨。

    他的導師不可能不發現這樣的狀況。他覺得主角可能會繼承他的理念。他本身不是個有野心的人,所以他覺得主角也不會碰獸族裡的事情。

    可當他死後,主角當上了大祭司。本該能作為一個普通薩滿安穩度日的他,因為遊歷過大陸的關係腦袋裡生出天真的想法。

    不知道看到這裡的人看沒看出,主角實際上是沒有主見的。我給女主設定的就很有主見。

    我的朋友看過之後說為什麼不把幫助主角和先祖的人對調一下。

    首先我要說的是,「你不覺得像你生了你祖父嗎?」。順帶一提,卡洛斯這個人在我的設定中本身就是掛。幾乎沒有人能說謊還能逃過他的辨別的。其他主角也是。

    他擅長揣摩別人的心理。導致主角把自己全盤托出的時候徹底被卡洛斯看透。卡洛斯採取的方法很簡單,就是他出的題。

    進行潛意識的誘導。

    這樣主角就會發現答案跟他天真的想法不同,他就會試圖去揣測卡洛斯怎麼想。到後來卡洛斯的答案故意告訴他,跟他想的一樣就是欺騙了他。

    由此,他也就確信了自己揣摩他人是正確的。形成了扭曲的另類『主見』——先入為主。

    其次是沒有打擊他天真的本質,讓現實一次次痛擊他,直到他徹底清醒。

    那時他就會發現他想要的,近在咫尺。

    然後是貓頭鷹這邊。

    貓頭鷹的處理方式看似柔和,與卡洛斯一樣屬於惡魔。

    卡洛斯是讓人在不斷受到折磨後得到他要的真理。貓頭鷹則反之,利用貼心的言語催眠精神。他通過勾起主角先祖的情緒,挖掘他的痛處,暫緩他的傷痛為他打上麻藥。取得主角先祖的絕對信任後,開始催眠他,讓他做一個有志者的夢。

    到最後,阿里斯徹底揭露這個人的時候。他說主角的先祖一直在自我欺騙就是最好的證明。

    現實是他會失敗。但是回頭過去,看看是怎麼成功的。那好,既然以前都成功了,那肯定有成功的理由。只要我換一種方式一定行。

    然後就不管是什麼方法就圖一個成功。

    他也成功的流芳百世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了。但是遺留了獸族大聯合中多少問題,甚至把獸族的時代進展都拖累了。

    主角雖說最後遺臭萬年了,但他留下的人都還記得他做的一切。他付出的一切會流芳百世,並非是像他的先祖一樣僅僅只是個名頭。

    這樣的人才是得到了最後的成功。當後人挖掘曾經的時候,不會有多少敬重主角先祖的意思,反而會吐槽說什麼他也就是個當時腦洞大點的梟雄之類的。

    主角這邊,則會被吹他都留下了什麼。他做了多少貢獻。這就是差距!

    就像是聖女貞德被洗白了一樣。可能當時看不清楚,等後來總會有明眼人來查清真相的。

    結果,我給了主角一個最好的結局。

    這書我到最後就是想講一個老薩滿的故事。僅此而已。

    可能有的人還看不明白他的願望是什麼。他的願望其實單純的很,就是想成為指引他人走上正確道路,做一個他認為薩滿該做的事情。

    開頭提到過他導師給他的『責任』觀念,又提到了『蝴蝶效應』。最後以這種方式首尾呼應還算不賴吧?

    另外有人說看到十幾章都沒看出主線是什麼。主線不難理解,一個就是主角和女孩的生活以及在女孩一些幫助下逐步建設好他的獸族。另一個就是惡徒來襲的主線。

    很早的時候,我寫到哈士奇對主角說,骸骨森林是不是很大?主角沒在意。結果,他們誰也想不到東林那邊就藏著惡徒幾十萬的人。

    最後柜子里那個洞估計沒幾個人記得,那都是主角自己收藏的。他能把玻璃雕像和自己財寶放在一起說明他把那雕像當做了寶貝,不然在元素之怒的災難過後就會伴隨眾多財寶一起化為灰燼了。

    設置懸疑,留下小細節,尚有邏輯的推理,和一個意想不到的結局,我認為我都行。

    然而,我朋友推薦我去寫推理懸疑。(這跟奇幻有什麼關係?我還不想寫推理。)

    接下來介紹一下我會儘快發布的新作品.......

    我的新書了名字叫做《冒險者的地圖》

    簡介:

    每一個人都渴望著一場驚心動魄的冒險之旅,在冒險的旅途中用握緊武器的雙手,披荊斬棘。用舞動魔法的雙手,劈波斬浪。與自己新來的冒險者們一同攜手繪製一張通往夢想的地圖。

    PS:靈感來自於很久以前,升級、刷裝備、做任務等很痛苦的冒險RPG遊戲。不會像簡介那麼激情,那麼陽光,可能會偏日常。

    除此之外說一下沒用的,玩魔獸之類的奇幻遊戲最開始的時候。艱辛的過程讓人慾哭無淚,偶爾會耍一些小聰明把等級高的怪引到城裡,跟NPC一番神仙大戰之後,我這坐收漁翁之利的算是白等了。什麼也沒有!!!

    氣的我飯都沒吃好......

    更可氣的是我吃飯的空檔,人家聯盟狗偷偷摸過來**!!!

    還有玩DNF的時候,為了爆個粉裝去刷本,一刷刷個大半天。早期光是升級就很痛苦了。哪像現在似的,NPC大大領著你打。想當年,甭說粉裝了,一個紫裝就能讓我用上很漫長的時光。

    巫師2和巫師3,最高難度簡直是我的噩夢。一開始就會亂砍,不知道自己咋死的。裝備不會做,地圖也沒個提示。3里石之心的DLC用高級獅鷲套打歐吉爾德簡直就是我的親爹在暴揍我!

    還有那奇幻遊戲,你更是不知道該怎麼說那些製作商。你都挨打了,旁邊教你技能的師傅看著你挨打。

    回合制遊戲,例如口袋妖怪。本來一個技能過去就結束了,當年打四天王和冠軍的時候總會出點叉子讓你來回費你以為用不到的那點藥。

    所以,我會從一個較為普通的冒險者一點點寫起,從零開始一點點成長。偏現實,側重人物和心理描寫。儘可能的描繪一個現實的奇幻世界。

    故事嘛,發生在本作對岸的冒險者城市與以前提到過的其他世界。開始不會有很宏大的場面,因此環境不會做過多描寫導致後期崩潰到底。時間是在薩滿死去近十年左右。

    然後,讓我先沖幾天電,好好睡覺,多出點時間看書。沒意外應該會在三四月份發出來吧,主第一人稱副第三人稱我會看情況交替寫。屆時希望不嫌棄的各位能夠賞閱一下,支持一下。

    感謝您的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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